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法律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7-20 10:34:47 作者:创始人 阅读:0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法律规定的相关问题

作为建筑资质代办服务行业从业专家,您需要了解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的法律规定并回答一些热门问题。下面是一些您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问题一: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及其他类似工程的总承包。

市政工程专业承包: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给水、供热、供冷、燃气、供电、通信、广播电视、市政照明及维护保养等市政工程专业承包。

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

总体来说,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非常广泛,可以覆盖城市建设中的各个领域。

问题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的承包条件是什么?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的承包条件如下:

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法律规定有哪些

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拥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基地和现代化建筑行业专业化生产设备,并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创新活动;

拥有与承担承包工程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专业人员;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

具备承担同等级别工程总承包业务能力和实际施工或管理经验;

其它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承包方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通过相关的审核、验资等程序才能进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问题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的承包能力有哪些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的承包能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具备承担总承包业务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对于管理水平的要求较高;

具有从事同等级别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应具备承担类似工程的实施能力;

具备从规划、设计、咨询、监理到施工管理的综合管理能力;

具有承担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的承包能力要求非常高,承包方需要具备全面的能力和经验才能胜任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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